"阿姆,安米嫩,aka 瘦痞子"
阿姆可以說是我在饒舌世界啟蒙的老書,
以一介白人的身分,憑著褲到不行的flow加上一張毒蛇嘴,
在充滿著尼哥的饒舌世界裡面立足。
當然,聰明如阿姆當然不會只是一個"吸哈"的饒舌歌手,
他也是一個世界級的偶像歌手,一個真吸哈混真流行的變種怪胎!
個人認為,之所以他能造成全球的阿姆炫風,
是因為他能夠在流行與他自己的創作中找到平衡,
簡而言之,每次出的專輯,主打歌都嘛很好聽,
有好聽令人朗朗上口的副歌,還有聳動的內容,不算太硬的編曲,
可是仔細聽完整張專輯,又發現好像並不是如此芭樂,
明明就是一隻披著流行皮的哈扣野狼,這些現象,在D12專輯中更顯的明顯!
高中時的我聽了阿姆先生的超級大痞子,一頭栽進了浩瀚的HIPHOP世界裡在也逃不出,
雖然現在對阿姆的熱愛不再是如此的專一和瘋狂,
但我覺得那是從視之為偶像,到知道爲啥屌而屌的饒舌歌手的尊敬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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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了我對阿姆的觀感,也該說說今天來這邊說這些的原因,
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阿姆的新歌"When I'm Gone 人不在,歌在"
又想到他之前說不玩了,他要回家陪他女兒玩他前妻,
整首MV充滿了阿姆的反省思考,賺人熱淚!
歌詞內容聲聲入耳,不過大家別再看中文的鳥翻譯了,
聽聽阿姆說了些什麼,真的"很褲ㄋㄟ!"<=小順學爵士鼓遇上大陸詐騙集團
看看阿姆,在回頭看看也是我的愛:已故的吸哈大師 土怕克先生,
是否人都要在什麼都得到之後,才會回頭看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才會回頭看清楚自己已經擁有了什麼,
阿姆和土怕克,初期的專輯都嘛是人家欠他幾百萬一樣全世界都對不起他,
可是最後都回到人生的起點,對於愛和家庭有著無比的堅持,
好妙阿!這就是人性嗎?
其實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好,只是...
有點功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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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很好的家庭,一群很棒的朋友!
我會好好珍惜!
KEEP I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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