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九把刀曾經說過類似的一句話:
"既然能夠要求工廠一天有固定的生產量,
那為什麼不能要求作家一天寫作9小時,固定寫一萬字?
憑什麼做一份藝術工作就能夠無限拖搞,
甚至還要求讀者們給予空間讓作家畫家打電動遊山玩水還美其名的出外取材?"
這句話讓我深深的認同,
一樣是再做一份工作,太多人把所謂創意相關的工作認知設定在於:
"可以想做就做!"
而忘記已經把這樣東西從"做這件事很開心"的層級,升格為"我要靠這個養家活口",
既然要得到所預期的報酬,當然要付出相當大的努力,汗水,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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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都是廢話,上面這些東西只是得到一個結論:
"我並不是一個作家。"
因為這樣,縱使我經歷了很多有的沒的有趣不有趣的事,
而我也很喜歡把這些故事說給大家聽,
可是當我的懶惰或是我對於其他東西的熱情例如看足球打電動高過於寫作,
這個時候我可以很大聲的說,
"就懶得寫嘛!"
然後繼續打電動看足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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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以上這些只是我心虛給自己的藉口,
因為我早已經把我一生的志願定為一個"生活家",
如此一來,我生活中的所有事都是我的工作,
不管有沒有熱情我都要全力以赴。
當我這麼懶惰的同時,
我應該要大聲的譴責自己,
當然我不是富堅,所以我的網誌停工個一年半載說不定也沒啥人發現,
不然歡迎大家同聲譴責我!
我想對我自己說!
你他媽的真是個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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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在很愧疚的心情之下把我想寫的東西都補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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